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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某集团公司是美国基金会会员,也是美国风险资金评议会远东地区的独立经纪人,与美国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用卡公司、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种金融机构有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该集团公司又受多国财团、投资公司委托在华寻找可信度高,有一定实力基础的企业、项目合作,并有能力办理各国政府对华投资贷款业务。
该集团公司自1995年进入中国发展,先后投资、合资、合作了40多家企业的运作,如:黑龙江思康药材加工有限公司,大连斯派格花旗参保健品有限公司,云南斯派格花旗参保健品有限公司,长沙小天台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烟台龙特保健品有限公司,还在湖南省合办了两所大学。
该集团公司现委托厦门猎鹰商贸有限公司继续在中国市场办理以下投、融资业务:
一、投、融资的业务种类:
1、中国国家政策性投资、拨款、贴息贷款、优惠贷款业务;
2、中国国内银行担保融资业务;
3、商业承兑汇票业务;
4、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5、银行存单抵押贷款业务;
6、以存代贷“直存款”业务;
7、企业境外出让股权、境外股票上市融资业务;
8、风险优惠贷款—“贷二用一”融资业务;
9、风险优惠贷款—“购买保险代担保”融资业务;
10、风险优惠贷款—“以存代贷”融资业务;
11、风险优惠贷款—“银行保函”为融资业务;
12、签订远期贸易合同—开立银行本票(银行远期汇票)融资业务;
13、银行贸易信用证融资业务;
14、银行备用信用证融资业务。
15、国外政府贷款、国内财政担保业务
二、项目单位要获得融资资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企业必须有相应的固定资产作抵押;
2、借贷的资金必须用于项目建设,不可挪作它用;
3、借款企业法定的法律文件必需完备;
4、借款单位必须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注:一般在100万元以上),可用于融资的财务费用;
5、每笔借贷金额必须在1000万元以上。
三、融资操作程序:
1、由需要融资的项目单位填写《项目融资登记表》,送交厦门猎鹰商贸有限公司;
2、厦门猎鹰商贸有限公司与需要融资的项目单位进行业务沟通,商讨确定适合项目单位融资的业务种类,并制定融资操作方案;
3、厦门猎鹰商贸有限公司初步确定该项目单位和其需融资的项目符合要求后,及时向投资方报送相关资料;
4、投资方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后,签发《商务通知书》,委托厦门猎鹰商贸有限公司转交该项目单位,通知项目单位到投资方中国办事处洽谈合作意向;
5、项目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到厦门猎鹰商贸有限公司,向其出具支付佣金承诺书;
6、厦门猎鹰商贸有限公司派员陪同项目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到投资方考查,双方洽谈达成《合作备忘录》。
7、项目单位向投资方发出《邀请函》,邀请投资方相关人员对项目单位所在地进行投资考察;
8、投资方考察核定通过后,投资方向项目单位发出《融资确认书》 ;
9、项目单位收到《投、融资确认书》后,到投资方中国代表处,与投资方正式签订《咨询服务协议书》,并向投资方缴纳项目立项包装费(注:人民币10万元或美金1万元);
10、投资方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申请;
11、在完成立项申请后,双方将签订正式的融资合同;
12、正式合同签订后,一般在15个银行工作日内资金到位;
13、项目单位按合同、协议或承诺书的约定,履行事先确定的付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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